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18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自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将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据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自2020年4月25日起,第一批16个省份已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共向2220万新办登记、检验业务的车主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向1.53亿辆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推送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放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目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组织升级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各地做好实施准备,确保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全面顺利推行。下一步,将加大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等试点新措施的推广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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