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企事单位从业人员驾驶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的文明守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嘉荫公安交警大队与辖区外卖、快递、环卫处等多家交通企事单位联合建立了“警企联合”管理机制,对骑手实行“骑手文明交通记分卡”管理,共建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骑手文明交通记分卡”实施以来,嘉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推进该管理工作方法,组织大队民警严查严管,督促企事单位员工自觉养成遵规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 6月1日下午,在神州龙路与繁荣街交叉路口,一名环卫处工人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拦下,民警在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填写了《文明交通记分卡抄告单》,对该环卫工人计分卡记6分,开出了“骑手交通文明记分卡”实施以来的第一张违法记分抄告单。 《文明交通计分卡抄告单》分为三联,分别载有人员姓名、身份信息、所属单位、联系方式、违法时间、地点和行为、分值,并有违法人和查纠人签字。其中第一联交警部门留存,第二联企业部门留存,第三联交给违法行为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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