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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沈阳分行关于疫情期间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0-02-19 19:30:13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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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伟志)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信贷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我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总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贷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加大疫情防控相关信贷支持力度。对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合理融资需求,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贷审会委员会签方式优先快速审批,及时提供信贷支持。
实施差异化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针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于疫情防空期间到期的存量贷款,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分类施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接续贷”、借新还旧、展期、重组等业务模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资产质量维护工作。
针对以上指导意见,根据我行信贷管理办法,可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吉商盈等贷款产品,帮企业共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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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oningpin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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