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雾化产品成青少年“入门烟”

来源: 法治日报  日期:2026-06-03 15:07:48  点击:次  分享到: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据媒体报道,近期一些外形酷似电子烟、实则雾化吸入的“植物饮料”正悄然走红。这类产品混迹于网络平台,能够被未成年人轻易购入。此外,部分在售的“草本雾化器”原理与电子烟并无二致,却标注为二类医疗器械。

  青少年的呼吸系统和大脑尚处于发育阶段,即便商家宣称这类雾化吸入产品的成分源自植物、“健康无害”,但其通过呼吸道长期摄入的安全性缺乏科学评估,潜在健康风险不容忽视。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产品主打香甜果味、外观设计潮酷,极易吸引青少年尝试,可能成为他们接触吸入类成瘾物质的“入门烟”。而极低的获取门槛,进一步放大了其对青少年群体的危害风险。

  事实上,国家烟草专卖局早已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这意味着,所谓的“可以吸的植物饮料”“草本雾化器”,都应被纳入电子烟监管框架。但在现实中,部分商家利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改变饮料的常规食用方式,或将其包装成“医用雾化器”对外销售,游走在食品、药品与烟草监管的交叉地带。这种借“跨界”之名行“打擦边球”之实的做法,导致相关产品屡禁不止。

  控烟是守护全民健康的长期工程,管住青少年的“第一口烟”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明令禁止的果味电子烟以“饮料”“雾化器”等伪装卷土重来,提示监管部门应紧跟市场发展动态,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防止商家“钻空子”。同时,网络平台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屏蔽相关敏感词条,阻断产品的引流与销售链条,严禁向未成年人兜售各类打擦边球的雾化产品;学校与家庭也应加强科普宣传,破除青少年对此类产品“无害”的认知误区,引导他们远离诱惑。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容“雾化诱惑”,无烟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只有用严格监管戳破其产品伪装、以全民共治筑牢防线,才能让各类打着擦边球的果味电子烟退出市场,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纯净无烟的成长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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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城

复核:ccnntv18

监审:胡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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