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超)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干警对祁东县玉合街道莲花西路某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空,执行局长带队进行现场指挥,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刘国平、街道干部见证执行,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权威。

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调解,刘某等四申请执行人与黄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某需腾空、恢复其租赁的四申请人所有的房屋交还申请执行人。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向祁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在该房屋张贴腾房公告,督促被执行人于限期内腾空、恢复原状,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祁东县人民法院组织了强制腾房执行活动。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局制定了执行预案,细化了腾房举措,提前预判了执行难点,并委托公证处对本次执行活动进行了全程公证。执行局局长刘慧成带领1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并全程使用摄像机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清点完毕后,被执行人黄某表示愿意自己雇请人员在三日内将房屋内物品腾空,经组织双方当场协商,各方均同意由被执行人黄某自行腾房并保管相关物品。
三日后,四申请人房屋内的物品均已腾出并搬运至被执行人黄某提供的仓库内。此次腾房行动集中展现了祁东法院的执行决心,体现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的有效结合。下一步,祁东法院将在执行过程中持续发力,保持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全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1、本网转载文字、图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转载稿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所有人联系,如果本网所转载稿件的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cnnews@foxmail.com)通知本网,本网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