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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法院快速执结涉恶财产刑案件

【时间】2020-08-19 08:53:52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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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南岗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法院深入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其作为“雷霆2020”执行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全力推进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执结。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南岗区法院对李某武等九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武、李某、冯某友、宫某光四年十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十万元至八千元不等罚金。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余5名被告人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犯罪被害人进行退赔。对各被告人强迫交易犯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已扣押各被告人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岗区法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执行方案,指派专人与刑庭对接,建立财产执行“绿色通道”,同时积极联动公安、民政等部门启动财产调查、控制和处置程序,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与李某武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相关的19起涉恶财产刑案件全部执结。

执行纪实

案件执行过程中,办案人积极与南岗区公安分局协调沟通,将其扣押的李某武违法所得406324元扣划至法院涉案款账户,并说服李某武家属配合工作,同意缴纳剩余案款186556元。另涉案被执行人王某、张某明、邹某隆、刘某城、鲁某飞、宫某光执行回款59400元。

办案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分别对涉案被执行人李某、冯某友二人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并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手段深挖核查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办案人并未放弃,通过联动民政部门,查询到李某配偶李某某及冯某友配偶潘某某身份信息。通过到房产部门查询,发现李某与李某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李某某名下,办案人迅速查封了该房产。次日,办案人接到李某某电话,李某某表示经济状况不佳,不能替李某缴纳罚金。办案人积极与李某某沟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若不能缴纳罚金将拍卖其与李某的共有房产强制履行法律义务,李某某最终同意分3次将100000元罚金交至法院涉案款账户。另案中,办案人通过民政部门取得冯某友之妻潘某某联系方式,联系告知其丈夫应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潘某某表示人在外地,暂时不能代为缴纳罚金,办案人耐心对其释法明理,最终潘某某将20000元罚金交至法院涉案款账户。

在办案人的不懈努力和各部门的协助下,该案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下一步,南岗区法院将继续按照“打财断血”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内部“立、审、执”各环节衔接和外部多部门联动,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搜查等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依法穷尽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有效提升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确保案件依法、优先、快速执结,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来源】南岗区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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