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11月25日上午,格球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辖区小市场发现一只猫头鹰待在原地不动,请派出所前来救援。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向围观群众了解相关情况,对辖区群众及时报警、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鼓励表扬。 同时借此机会,民警向围观群众宣传,猫头鹰系鸮类鸟的俗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捡到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其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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