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12月10日起,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领取期限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180天(含当日)。 旅客在乘车之日起半年内都可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领取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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