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军人退役后除了转业、自主择业外,又多了一种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组织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对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安置去向、退役金发放及调整、地区补助、养老医疗待遇等作出系统规范。
根据《办法》,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大校以下军官担任军官满16年,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服役满20年或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军士退役时需符合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档案审核和安置地审定,市、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退役金核准发放等工作。 退役金如何确定?退役金计发基数依据《办法》出台当年军人工资、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综合考虑军官、军士队伍建设和退役军人安置实际确定。2021年退役军官退役金计发基数在10500至15500之间,退役军士退役金计发基数在8800至11850之间。退役金则根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确定。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但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但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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