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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设立“中国律师节”不应该是奢望

【时间】2022-01-15 20:52:01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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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时有智者贤人呼吁设立中国律师节,但吁声切切,应者寥寥。律师节的概念其实并非我国独有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全世界至少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经设立了律师节。早在1925年,南京律师王炳钧就曾提出 “律师节”。1948年9月9日,在南京成立的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通过了一项决议,确定每年的9月9日为“律师节”。

几经风雨,几度春秋,律师制度在中国大陆起起落落,直到1979年才恢复重建至今年已有43年,在这43年中,依法治国已经成为重要国策,中国的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在43年的时间里,中国律师勇于实践,开拓进取,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中国律师节”还迟迟没有设立。

法治社会,设立“中国律师节”不应该是奢望

 

 

设立“律师节”的必要性

律师与记者、教师、医师(护士)有着十分相似之处。记者抗衡着权势、强势、恶势——被誉为无冕之王;教师教书育人,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医师救死扶伤,被誉为白衣天使;律师担负着扶弱助良的职责,被誉为公平正义的化身。而就社会的重视程度而言,无冕之王有记者节,灵魂工程师有教师节,白衣天使有护士节,而律师却没有自己乃至社会引以为荣的律师节。

我国律师职业与国家的改革开放步伐风雨同行,与“依法治国”的脉搏息息相通,在自身行业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比如关心国家立法,参与法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并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还在执业活动中,积极传播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可见,律师已经成为了促进我国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其次,法治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应该要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与律师的职责,应有效地保障律师的社会地位。为此,设立“律师节”不仅是对律师职业的认可,更是法治文明的象征;律师节不仅代表着律师的尊严和地位,更凝聚着社会对法治、自由、正义、公正、民主和权利的崇尚、追求和期待。

拥有自己的节日已经成为了所有律师们的愿望。

设立“律师节”的意义

设立律师节是行业文化建设的一项积极举措。能进一步树牢律师队伍“信党、爱党、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增强律师的行业认同感、职业尊荣感、行业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中国律师节不仅是一个节日,更是一种文化!律师节,是培育与建构中国律师文化的最佳切入点、最实落脚点!

建议:将每年的12月9日定为“中国律师节”的日期。其理由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律师制度在短短的四十年的时间里面,历经建立、破坏、废除等风云变幻,终于在1979年12月9日,刚组建了三个月的司法部,就下发了《关于恢复重建律师工作的通知》。从而标志着我国的律师制度开始了恢复重建工作。因此,“12月9日”这个日期,预示着我们律师职业的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从而纪念、推动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来源】说法面对面头条号 【作者】
【责任编辑】ccnntv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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