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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调解”破解农民工维权讨薪“三重难”

【时间】2024-04-10 06:35:55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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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两个多月,辗转往返于高唐、高青、昌乐三地,高唐县司法局最终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劳务欠薪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5月9日,王某等三个年轻人来到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于3月同赴高青县打工,工程完成后由于部分工资款未结清,多次催要无果,本欲走信访途径,听说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讨薪,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中心。

一重难:工程转包讨薪难!

县援助中心副主任梁书磊急农民工所急,立即帮助三人梳理案情。原来,三人也曾找包工头催讨工资,李经理(潍坊市昌乐县人)均以疫情为借口拒不露面。后三人找到承接该工程的公司,方得知公司其实将该项目转包给了李经理。

三人又到高青县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劳动部门找到李经理,李经理为三人确认了尚欠工资款,并在支付协议书上签字。

据三人反映,李某答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该款,可是到了期限,李某并未支付所欠工资款,还在电话中与三人激烈争执,并从此拒接电话。

由于手头不宽裕,现在三人已经返回了老家固河,李某也联系不上了,工资也要不回,家里还等着钱用,三个大男人被卡在了这里,用王某自己的话讲,“想哭都不知道去哪里哭”。

二重难:欲走诉讼受理难!

三人表示,曾到高青县劳动部门咨询过该情况,对方建议三人通过诉讼方式依法讨薪。本次到援助中心来,就是想请求中心代理诉讼。

尽管十分同情三人的遭遇,中心副主任梁书磊却犯了难:合同履行地经支付协议确认为高青县,被告所在地是昌乐县,高唐县人民法院恐不能受理,中心也无法给予法律援助,只能到起诉地去申请。

三重难:欲走调解举证难!

援助中心与县法院工作人员在为三位年轻人详细讲解不能受理的依据后,也建议其应当通过调解依法维权讨薪,并为其联系了一家法律服务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被告是一家尚不清楚的有限公司,之前签订支付协议的李某只是该案的经手人,并非公司法定代理人。该案又遭“卡壳”,该怎么办?

“高能调解”:为农民工排千忧解万难!

“别说‘三重难’了,就是千难万险,也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高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启静表示。由于其复杂性和特殊性,该案被提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立即派出精干专职调解员张洪礼牵头组建调解小组并主持调解。

“我与李经理的第一次沟通非常顺利,他表示会在5月30日前结清工资款。但到期后李经理又三次推迟工资结算时间,这让我感到另有隐情,有必要到其所在地‘面对面’调解调查。”张洪礼回忆道。

果然,经调查走访发现,李经理家境一般,原来也是个农民工,今年3月才带着一个施工团队在高青县承包工程。这笔工资款被发包方以质量押金的形式暂予扣发了,李经理认为,“是发包方不给你们发工资,而不是我”。对于三人提供的支付协议“经办人”签名李经理确认无异议,对于公司名称却表示并不是自己签署。

通过到高青县劳动部门调查得知,公司名称是李某口头叙述、工作人员代笔,李某签名系其本人亲笔。

张洪礼还与发包方项目部经理取得联系,该经理积极协调发包公司财务负责人,确定7月下旬能对李某承包的项目结账付款。

等张洪礼再返回找到李经理时,李经理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我的工程欠款都收到了!我都想好要给你写感谢信了!高唐三人的工资我马上结!”按照调解要求,李经理对三人工资款的事实、数额进行了确认,并达成调解协议、确定支付时间。

7月28日,三个年轻人来到县调解中心,领取到自己的全额工资款。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份薪水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件小小的农民工讨薪纠纷,前前后后遇到诸多困难,最终通过调解收获了“大团圆”结局。

“这得益于‘有事来聊 高能调解’工作机制,为群众维权架起畅通‘讨薪路’、高效‘调解路’。”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洪礼说道。

下一步,高唐县将继续擦亮“高能调解”品牌,推动调解质量高标准、调解网络高密度、调解队伍高水平、联动调解高效率,让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高唐县“花开满园”。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beijingsh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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