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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深化与苏州加工贸易产业合作

【时间】2019-11-20 17:17:19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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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的决策部署,深入对接长三角经济圈,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深化广西与苏州两地加工贸易产业合作发展水平,近日,广西商务厅在苏州成功举办“广西加工贸易产业投资商机推介会”。

推介会上,广西商务厅副巡视员顾章伟作主旨推介,介绍了广西沿海沿边沿江及作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和门户的区位优势,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格局和加工贸易发展“五大利好、三大突破”政策。苏州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谢清福致辞。广西台办主任李东兴推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园区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马辉,北海市副市长刘翔,以及南宁高新区、凭祥综合保税区负责人分别推介了本市(园区)加工贸易投资营商环境及优势产业项目。北海东红制革有限公司作为台资企业代表分享了投资广西体会。推介会由广西商务厅加贸处处长季忠主持。

据了解,当前,在广西投资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可以享受“五大利好”、“三大突破”优惠政策。“五大利好”:一是加工贸易税收优惠政策。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加工贸易企业,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免除地方分享部分,实际税负仅为9%。对加工贸易企业而言,这一政策的优惠力度在全国绝无仅有。二是加工贸易企业社保优惠政策。南宁高新区、北海出口加工区、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柳州汽车产业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广西36个重点产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三是加工贸易企业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对上述36个重点产业园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这也是目前全国同类政策中最为优惠的。四是加工贸易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对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工业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50%执行。五是加工贸易产业财政资金政策。自治区安排加工贸易产业发展资金,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新建厂房、厂房装修、厂房租赁、设备购置、物流运输、招聘员工等生产能力建设给予支持。“三大突破”:一是跨境劳务合作方面。企业在广西边境可利用毗邻的东南亚地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发展加工贸易,每名劳动力年工资成本比国内劳动力节约1.3-1.5万元。二是总部经济支持方面。自2017年1月起,在广西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及以上或经认定为区域性的企业总部,给予相应落户奖励;对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后,给予高管和领军人才相应优待奖励。三是紧缺人才优惠方面。对来广西工作的外向型经济发展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购买首套住房契税实行全额支持。

本次推介会吸引了苏州市及周边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等外向型制造行业近百家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与会。苏州相关商协会、企业负责人和广西相关部门、重点市和相关园区负责人进行了对接洽谈。苏州相关商协会、企业负责人表达了抓住机遇到广西寻求合作商机、投资兴业、实现互利共赢发展的强烈愿望,表示将适时组团到广西有关地市和园区深入考察,进一步洽谈合作细节,尽快把合作意向转化为合作项目,共创共享加工贸易产业合作发展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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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cn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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