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检察组织干警开展公益诉讼现场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公益诉讼制度,努力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3月15日,江永县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公益诉讼现场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号召动员社会公众与检察机关共同守护公共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
在宣传活动现场,检察干警整齐着装,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讲解的方式,为路过群众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相关知识,此次宣传检察人员共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600余份。
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江永县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紧盯重点,全面出击。重点介入群众关切的食药安全问题,与县食安办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持续跟进校园及周边饮食、饮水安全;积极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长生疫苗”事件爆发后,检察机关开展充分调研,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解决;同时深入国土、环保、林业、人防、住房保障部门,对国有土地出让、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展开了全面排查。2018年,县检察院共立案6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份,回复率、整改率100%,真正守护好了江永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秦立 刘江雨)
【 编辑:bianji02 】
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字、图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转载稿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所有人联系,如果本网所转载稿件的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cnnews@foxmail.com)通知本网,本网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