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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我们错了,不该从你处贷款购房

【时间】2019-01-22 11:03:05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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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的夏山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贷款于2012年在龙镇名苑小区购买了一处110平方米的门市,按照约定按月向北安市弘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还款,期限为120个月,购房合同写的很清楚。谁料过了一段时间被开发商告了,理由是没有按时还款,并且被征信中心拉进黑名单,给她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费了好大周折,夏山山才弄明白,原来告她的开发商和她交款的开发商不是一家,这是怎么一回事?
  仔细看过购房各种证照票据,发现原来贷款收据是弘北公司的,五证却是黑龙江省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就是说,房子其实是属于华星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但是在工商银行个人贷款正常发放的个人借款凭证上显示,户名是北安市弘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镇名苑小区项目部。所以当贷款到了一定时间,五证在手的开发商便将购房者告了,因为他们没有收到房款,收到房款的开发商跑了。业内人士指出,一些不具备开发资质和能力的小公司经常会拿着其他有资质的公司的资质来进行开发行为名为挂靠,给挂靠公司交一定的管理费,双方之间约定也各不一样,经常会发生如上所说的现象,那是两家开发商之间的事,不应波及到购房者。谁是真正的开发商,龙镇名苑小区是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张玉林授权于常明福北安市宏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五大连池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没有任何宣址、挂靠盖龙镇包苑小区的书面文书,五大连池市建设局不认定宏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质,挂靠公司的法人王秀芝在龙镇没盖楼房,五大连池市建设局不认定。房屋属于谁,放贷银行应该最清楚。普通居民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甄别这些,他只知道从银行贷款买房,还银行钱,至于银行和两家开发企业之间怎么个关系,和老百姓无关,老百姓只对银行负责。
  但是现在,按月交款的购房者,却被银行告知,你失信了,没有按约定交房款,你被拉进了黑名单。夏山山及其家属们就郁闷,乱,是银行和企业之间没有理顺,怎么还要我们购房者承担?我们支持你们开发事业,买你们的房子让你们赚钱,怎么还反过来错了?交钱还失信了?让我们成了“黑人”,老赖,从此寸步难行?中国工商银行,对不起,我们错了,我们不该相信你,从你那里贷款买房。人们都知道开发行业乱,可是这个乱,银行有推波助澜的责任。银行把自己的失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买房者成为受害者,中国工商银行,要给个说法!(夏山山  本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夏山山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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