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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热费补贴来了,这些人可申报!

【时间】2022-01-06 10:07:25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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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4日,记者从哈投集团哈投供热公司了解到,从4日至本月30日,哈投供热公司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六种人”申报热费补贴,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都有哪些?接着采访了该供热单位相关负责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

所需证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卡),低保卡需打(划)近三个月的流水单、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提供不了原件,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建议低保用户领取当月低保金后再来办理。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优抚)

所需证件:《黑龙江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残疾军人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提供不了原件,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中无职业、无固定收入的人员由所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市工信委当年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和由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无固定收入证明,可比照无工作单位执行。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

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失业)
 

所需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失业金期间)、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提供不了原件,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解体的、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已解体企业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状况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同时上述企业职工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无预留热费的证明。可比照无工作单位执行。

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

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建国前老军人
 
所需证件:《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提供不了原件,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

 

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
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残疾)
 

所需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证是哈尔滨市属国有福利企业名单内的残疾职工)、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提供不了原件,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破产退休

所需证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困难、解体、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市工信委出具的困难企业批复件(复印件)、已解体企业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状况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同时上述企业职工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无预留热费的证明。可认定确定无力支付热费。

受理地点
1、南岗区汉水路170号(开发区地税局斜对面)

咨询电话:82326537

2、南岗区燕山路5号(农垦干部管理学院后身)

咨询电话:87111229

3、香坊区民生路132号(香坊公证处对面)

咨询电话:82832697

4、化工路46-2号(远创樾府2号楼)

咨询电话:51057173

办公时间

8:00-17: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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