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一”假期期间(10月1日—10月7日),我区收费公路减免小型客车709.1万辆,减免金额2.5亿元,较上年相比,小型客车下降13%。(2023年国庆节期间小型客车减免8天,2024年国庆节期间小型客车减免7天)。

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提前安排部署,圆满完成节日期间各项收费服务运营保障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有序,指导全区各收费站根据车流量实际情况,设置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交通引导标志、标识,及时处理特情,适时启动重大节假日车辆拥堵应急预案,引导缴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分道行驶,确保车辆快捷通行。二是指导各单位加大服务区人力物力投入力度,持续开展“微笑新疆”“三热五优”文明服务活动,提高停车、如厕、充电、加油、餐饮等服务能力,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服务便捷高效、停车区车辆分类有序停放,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高质量公路运输服务保障。三是组织全网路段经营单位开展“十一”假期期间收费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守要求,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协调处理全网各级收费系统故障及安全风险。

“十一”假期期间,全区收费站、服务区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公路收费系统无故障或安全事件发生。 (来源:新疆公路人公众号 文/公路收费(联网)管理中心 徐芝娟 图/阿图什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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