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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道外区部分道路通行方向的通告

【时间】2021-11-04 10:07:41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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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
哈公交规〔2021〕28号

为进一步提高微循环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区域交通压力和停车供需矛盾,充分发挥支路微循环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2021年11月17日起,将对南八道街、南九道街、北九道街、北十道街、南十道街、南十二道街、北十二道街、小南阳巷、小保定街、地灵街等道路实施单向交通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南八道街(南勋街至丰润街),只准许由南勋街往丰润街单向通行;南九道街(太古街至靖宇街),只准许由太古街往靖宇街方向单向通行;北九道街(靖宇街至地灵街),只准许由靖宇街往地灵街方向单向通行;北十道街(友谊东路至地灵街),只准许由友谊东路往地灵街方向单向通行;南十道街(靖宇街至南勋街),只准许由靖宇街往南勋街方向单向通行;南十二道街(南勋街至靖宇街),只准许由南勋街往靖宇街方向单向通行;北十二道街(靖宇街至友谊东路),只准许由靖宇街往友谊东路方向单向通行;北十二道街(钱塘街至江畔路),只准许由钱塘街往江畔路方向单向通行;小南阳巷(德胜街至南七道街),只准许由德胜街往南七道街方向单向通行;小保定街(保障街至小南阳巷),只准许由保障街往小南阳巷方向单向通行;地灵街(北十二道街至北七道街),只准许北十二道街往北七道街方向单向通行;北十二道街友谊东路至钱塘街改为双向通行。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上述通行规定,对违反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来源】哈尔滨交警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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